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要,追求客户的满意是本院向客户提供服务和检测结果的最终目标。本院在检测活动中会充分注重来自客户或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认真对待、及时处理客户的申诉和投诉,使本院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。
1范围
适用于受理、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各方对本院提出的申诉和投诉。
2职责
(1)总工办负责客户申诉和投诉的受理、调查、核实。
(2)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客户申诉和投诉的处理,必要时组织管理体系的审核。
(3)技术负责人协助质量负责人对客户申诉和投诉技术部分的调查。
(4)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纠正、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。
(5)档案管理员保存客户申诉或投诉的文件、本院对申诉和投诉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。
3联系方式
(1)总工办:025-84285611
(2)详细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卫岗3号 邮编:210014
(3)本院传真号码:025-84865409